【怒赞】街角公园被毁建收费停车场人大代表跟踪一年半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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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赞】街角公园被毁建收费停车场,人大代表跟踪一年半终“追”回!
城市园林绿化改善了生态环境,适应了公众的休闲需要。2017年5月宝龙城市广场在没有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拆除绿化设施,将一个建成已有十几年的街角花园改建成为停车场,引起了人大代表和普通市民的关注。
2017年5月初,延安路上的一处街角花园摇身一变,成了收费停车场。附近居民和往来市民纷纷表示反对。
市民:这个地方还有一条小河,小河过以后不知什么原因,很长时间没人管理就给它填掉了,把那一个个全部装上地桩,那个叫什么东西都隔起来了,一般车也过不去了。
延安路附近多家商户表示,2017年5月初,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把这里的所有绿化植被全部清理掉,把路面进行了硬化,并画上停车线,安装地桩,建了收费亭。
市民:停车那只不过是个人需求,绿化属于大家的。
虽然不少商户表示反对,但这个收费停车场还是建了起来。无奈之下,部分商户自发行动,把未遭遇砍伐的绿植精心养护了起来,并补植了一部分枯死的草坪。
市民:我们这个木地板都是我们自己铺的,我们也挺想政府看到,就是我们把它弄好看弄漂亮,还是以市民的需求为主。
记者采访得知,宝龙物业在把绿化植被区域地面硬化,改造成停车场之前,并没有与业主沟通。施工时,不少市民和人大代表也表示反对。
【现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李淑光:你经过正当的,这个手续出来过以后,大家他有意见也没有用。你毕竟是私自的 ,你毕竟是没有手续的,而且所以现在什么又提出来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那你现在都在保绿护绿,你现在还要给它拆掉。
记者了解到,在宝龙商业区的初期规划中,这里是一处停车场,为了绿化环境,商业区在交付运营前,把这里改建成一处街角花园,并安装喷泉,种上了绿植。随着城市发展,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又拆除了绿化,把这里还原成了当初规划时的停车场。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李淑光:这个绿化已经成了事实,而且这里面的雕塑所有的树所有的大树非常漂亮,这都给它拔掉了。
根据199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另外,2017年3月1日公布施行的《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绿地的使用性质。因城镇规划调整或者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征求同级城镇绿化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或者县人民政府批准。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李淑光走访了解到,宝龙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毁绿时,没有经过任何单位的批准。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李淑光:一个街头公园给毁掉建成停车场,你跟哪一级政府报告的,你就是报告了经开区 经开区也要向市里报告,市里报告过以后你可能讲这3月1号出来这个法跟这个法有相抵触。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钱雪梅:不得变更绿地,如果要是变更改变用途,要需要按照原来的审批程序去批。
人大代表监督过程:1
2017年5月10目,李淑光、姚爱民、张传明等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关于宝龙广场擅自拆除街头绿化带情况反映》的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询问。
2
2017年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就代表反映情况作出批示:《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已经实施,人大代表维护法律尊严的行动值得充分肯定和表扬。并要求住建委、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等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
2017年5月18日,市住建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并向经开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提请对人大代表反映宝龙城市广场擅自拆除街头绿化带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函》
4
2017年5月23日,市行政执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递交了相关报告,要求经开区市容管理局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5
2017年7月17日,李淑光等27名市人大代表再次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宝龙城市广场违法毁绿违行为,要求依法依规查处,恢复原状,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6
2017年8月31日,经开区市容管理局对宝龙商业公司破坏绿化带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七日内恢复原状。
7
2017年9月12日,李淑光等市人大代表再次到实地查看,要求尽快取缔此处停车场建设,按照原有规划恢复绿化景观。
8
2017年10月16日,宝龙城市广场商业公司就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1月2日,市政府决定维持七日内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并处罚金的决定。
然而宝龙广场在缴纳过罚款后,并没有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在七日内恢复绿化。
对于两级政府部门对于“恢复绿化原状”的决定,宝龙广场表示不服,并于2018年4月、6月,在停车场附近,异地补植了42平方米的绿化面积。
人大代表们对“异地恢复”的做法和实际效果表示不满意,更令他们感到不满的是,违规兴建的停车场却仍在收费运营。
据宝龙城市广场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停车场一到晚上就餐的高峰时间,来停放的车辆特别多,目前停车场大约运营了两年的时间 ,并且近期并没有接到停止使用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市人大再次召集市人大代表、经开区管委会督办宝龙城市广场恢复绿地等事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钱雪梅表示违法私建的停车场属于违法经营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收费,并追缴违法经营收入。
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治介绍,目前管委会立即要做两件事做两件事,排名前列个立即把停车场收费停车场拆除;第二个把他的所有的收费的情况锁定。
在当天上午的督办会上,人大代表与经开区管委会在前期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绿化恢复的施工方案。
2018年12月14日,宝龙城市广场上的这处停车场的收费设施全部被拆除。施工人员正抓紧补种绿植,为刚修建好的花坛铺设大理石板。
到12月22日,宝龙广场的街角花园绿地重修一新,补种了桂花、香樟等数十个品种树木,绿化带的设计也比过去时尚了许多。
市人大代表对问题的解决也表示满意。
市人大代表 唐世安:人大代表主要是监督我们这个法律的实施,我们法律这个尊严性,对于我们整个我们这一块的恢复的过程,我们还要给予监督。
市人大代表 徐荣:我觉得我们应该起到代表的这样一个作用,监督这个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实施,持续关注这个毁绿事件它的后期的恢复情况。
据了解,《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推动了我市城镇绿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损毁绿化、未按规划建设配套绿化工程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155万余元。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姜晓天:每一个人每一个同志都应当爱护,按照法律的规范来保护我们的环境,我们人大的职责就是要保障我们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我们监督法律法规落实。
文章来源:蚌埠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站内编辑:格子菲
文章审核:超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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