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实务:帮您解答一些在房屋租赁时常见的问题纠纷

蚌埠楼市发布 2018-09-20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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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人口流动相当大的时代,人的住所的流转速度也是相当的快,租房就成了都市生活的流动人口所必须承担的一项必要支出,因房屋租赁造成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些房屋租赁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解答,为您在租赁是多规避一些风险,碰上风险了也尽量帮您挽回一些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在这个人口流动相当大的时代,人的住所的流转速度也是相当的快,租房就成了都市生活的流动人口所必须承担的一项必要支出,因房屋租赁造成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些房屋租赁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解答,为您在租赁是多规避一些风险,碰上风险了也尽量帮您挽回一些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注意: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法律对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注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该怎么办?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约定生效要件。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或扩建行为未提出异议的,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约定房屋装饰装修或扩建须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扩建,但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六个月)未提出异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后又继续履行合同或接受承租人履行义务的,可以视为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或者放弃再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这个人口流动相当大的时代,人的住所的流转速度也是相当的快,租房就成了都市生活的流动人口所必须承担的一项必要支出,因房屋租赁造成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些房屋租赁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解答,为您在租赁是多规避一些风险,碰上风险了也尽量帮您挽回一些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注意: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法律对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注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该怎么办?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是法定有效要件,而是约定生效要件。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或扩建行为未提出异议的,如何认定?

租赁合同约定房屋装饰装修或扩建须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扩建,但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六个月)未提出异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后又继续履行合同或接受承租人履行义务的,可以视为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或者放弃再提出异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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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政新人

站内编辑:格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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