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出台16条措施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蚌埠楼市发布 2018-11-16 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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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推动企业降低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既是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日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7类16条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推动企业降低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既是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日前,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7类16条意见,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健康发展。经初步估算,该《意见》实施后,我市每年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近20亿元。

《实施意见》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出4条意见,明确要坚持动态调整政府权责清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优化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程序。其中提到,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到2019年11月底前,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材料减少60%以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要进一步简化我市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要探索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动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降低企业第三方服务费用。要积极探索建立全市开发区区域评价制度,将环境影响评价等评估事项由过去每个项目评估改为区域评估,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统一编制,市有关部门按责任分工进行审批。消防审批和备案受理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实施意见》着力降低企业负担,尤其在科技研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该意见指出,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调整印花税、所得税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降低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和减征挂车购置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等。其中提到,要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国家限制的除外)。对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实施意见》对降低企业用工、用电、用气、用地、物流等成本等做出要求。该意见指出,要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0.5%,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2%。要降低企业资源要素成本,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大用户直供气试点,探索实施重点产业园区直供电、直供气试点。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和两部制目录电价、输配电价。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争取降低或取消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继续开展管道天然气年度成本审核,严格执行市内非居民用气实行量价挂钩,用气量递增、价格递减的差别化价格政策。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较低价标准的70%执行。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将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取消货物港务费。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降本减负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蚌埠市降低企业成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降成本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和相关责任部门降成本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降成本工作及督查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各成员单位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对上衔接,持续关注国家、省较新降成本政策措施,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同时积极利用“四送一服”等服务载体及时向企业传送解读惠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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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蚌埠新闻网讯

站内编辑:格子菲

文章审核:超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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