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蚌埠市这些区域,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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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
的限行通告
为进一 步规范市区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等规定,对市区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实施限行管理,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
二、限行区域:
点击看大图

淝河路(在建)与特步大道路口(向南)一特步大道一大庆路淮河公路桥一胜利西路—黑虎山路—东海大道一 黄山大道—天河路一南外环线—解放路一黄山大道一老山路一长淮卫淮河公路桥(向北)一淝河路(在建)形成的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行(货运电动三轮车、货运三轮摩托车22:00-次日6:00可以通行)。
四、 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五、 环卫作业、快递物流等涉及民生的电动三、四轮车,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六、 本通告自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4月20日
小编特别提醒:
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5月21日,进入这一区域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就要被查处了。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工作通告》规定:
自2019年4月20日0时至5月20日24时为宣传阶段,整治区域内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自觉停止上道路行驶,并自行处置好车辆。
自2019年5月21日0时起为查处阶段,对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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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蚌埠号外
站内编辑:格子菲
文章审核:超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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